孙伯密律师,河北泰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联系电话(同微信号):138-1082-9333。主要业务领域:刑事辩护、经济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法律顾问。律师介绍:孙伯密刑事辩护网首席律师,2019年荣获廊坊市扫黑... 详细>>
律师姓名:孙伯密律师
电话号码:0316-2095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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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1310201210226690
执业律所:河北泰科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廊坊市广阳区丽都创意写字楼B座19层/20层
刑事执行程序中涉及诉讼问题的有4个方面:即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死缓罪犯执行死刑。律师法规定的7项业务可以归类为4项内容:一是法律顾问;二是诉讼代理;三是刑事辩护;四是非讼服务。应当说立法本意所考虑的都是非罪犯的情况,在服务对象是罪犯的情况下,如何提供法律服务?宪法和法律都应有相关规定。
在刑事诉讼法中,应当在辩护与代理一章中规定律师为罪犯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死缓罪犯执行死刑提供法律帮助;在罪犯成为被害人时,律师应当为其代理诉讼,维护其合法权益。具体可表述为:“服刑人员聘请的律师认为监狱应当呈报减刑、假释而没有呈报的,或者认为减刑幅度不足的,可以向监狱或者人民法院提出意见,对于意见不被接受的,可要求人民检察院依法监督。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的,应当有律师参加,维护罪犯的合法权益。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同时,应当附有律师的辩护意见。服刑人员因被体罚虐待或者被他人伤害造成经济损失的,在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同时,律师可以作为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维护被害的服刑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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