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孙伯密刑事辩护网!

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您所在的位置: 孙伯密刑事辩护网 >成功案例

律师介绍

孙伯密律师 孙伯密律师,河北泰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联系电话(同微信号):138-1082-9333。主要业务领域:刑事辩护、经济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法律顾问。律师介绍:孙伯密刑事辩护网首席律师,2019年荣获廊坊市扫黑...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孙伯密律师

电话号码:0316-2095005

手机号码:13810829333

邮箱地址:1614592235@qq.com

执业证号:11310201210226690

执业律所:河北泰科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廊坊市广阳区丽都创意写字楼B座19层/20层

成功案例

孙伯密刑辩团队经典刑事辩护案例

1、荣某某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亮点为:作为第一被告,判处刑期比第二、三被告还要轻,第二被告判处一年二个月、第三被告判处一年六个月。)

2、徐某某故意杀人罪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亮点为:经过律师积极辩护,历时23天,经鉴定徐某某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不追究刑事责任,予以释放。

3、韩某某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亮点为一、检方指控韩某某三项犯罪事实,如果全部认定,将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经过律师积极辩护,两项犯罪事实因证据不足,法院未予认定。亮点二、该案与“秦火火案件”十分相似,在网络上发布虚假消息,属于寻衅滋事罪的特殊表现形式。

4、于某某敲诈勒索罪、强制猥亵罪判处一年六个月。亮点为:一开始检方的量刑意见为两年六个月,经律师辩护,最终采纳律师法律意见,减少了一年的刑期。)  

5、王某某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四个月。亮点一孙伯密律师通过仔细分析得出王某某精神上可能有问题。 孙伯密律师及时组织材料,向检察机关提交了《精神病司法鉴定申请书》,并及时与承办检察官沟通,检察院做出了决定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当日王某某转为监视居住予以释放。最终王某某经鉴定为限定刑事能力人,依法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亮点二,在民事赔偿方面,被害人仅在医疗费方面就花费了近50000元,但是被害人家庭经济困难。经过孙伯密律师努力不懈的与被害人沟通,王某某的家属仅仅支付了被害人12000元的情况下,最终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更多经典案例欢迎关注“泰科刑辩”微信公众号----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手机号码:13810829333

联系地址:廊坊市广阳区新开路与爱民东道交叉口丽都创意写字楼B座19层/20层

Copyright © 2019 www.sunbom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

添加微信×

扫一扫添加朋友圈